公务员考试:监狱基础知识

监狱的概念:监狱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监狱的特征:阶级性、惩罚性、封闭性
监狱的性质:⑴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⑵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
监狱的任务:⑴执行刑罚 ⑵惩罚和改造罪犯 ⑶预防和减少犯罪
监狱的管理体制的概念:监狱的管理体制是指在监狱工作中实行的关于监狱的管理组织层级及其管理权限划分和监狱机构设置的组织管理制度。
监狱的管理体制: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次公务员考试

如果说05年的招警考试也算公务员考试的话,那么这次的考试应该是我第二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了,5月19号原来对口班的同学结婚,在“神楚大酒店”喝得烂醉,结果差点耽误了看考场,手表也没有换电池!
第二天,做25路到洛阳理工学院,结果走错,跟着进了洛阳大学,应该说这洛阳理工学院是刚刚成立的一所学校,所以连地图上都没有,很早就开始查了,却没有任何的资料,眼看还不到半小时开始考试了,知道都在大学路上,只好打的去,才勉强赶上考试,坐在座位上先发发呆,这已经是我考试的习惯了,只不过,以前的这种考...

河南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段考试计划

  1、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社会工作概论”、“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公文写作与处理”四门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6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A类考生:政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学概论”、“行政管理学”两门课程。

  政治学类专业指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市政管理、、乡镇管理、后勤管理、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等专业。

申论的能力

(一)概括说明

申论考试所要求的阅读理解能力与一般文章的阅读能力有些是完全相同的,比如对词句的确切认知就没有什么区别。这件事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完全做到也不很容易。特别是在考试时,时间有限,气氛紧张,需要费点精神确切认知的词句却没被注意到,这常常是不少应试者的憾事。比如[试卷a]每一题明明让“概括”“主要问题”,但不少答卷者却偏偏是概述主要事实,对“主要问题”是什么无所涉及。所以,如果平时阅读理解方面的习惯不太好,习惯于囫囵吞枣,那是不行的。

但申论考试所要求的阅读理解能力与平时的阅读理解也有很大区别。平时阅读,读的大多是完整的文章作品,而申论考试要求阅读的给定资料却不是什么文章作品,只是些略经整理的“半成品”,连“事件报道”、“情况简报”都够不上。申论考试要求的阅读理解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一些不够准确、不够清晰的“半成品”材料的加工能力。

这种加工,主要是对各种材料的阅读分析。也就是说,在阅读理解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成由事实上升到观点、由具体问题上升到本质属性、把一堆材料划分为几类材料、把分散事物综合为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事物、由给定资料内的事物联系到以外的其他事物……这样反反复复的思考。这种反反复复的思考,就是阅读分析。把某一阶段上的分析用语言(多数情况下是“内部语言”)凝定下来,就是概括。在阅读过程中的分析和概括,都不是一次性的简单行为。所谓阅读理解能力,经常指的就是这种分析和概括的敏捷性和准确度。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强,就是善于把握事物的本质,而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就是言之有据,绝不无中生有;就是恰如其分,既不装腔作势、危言耸听,也不拂皮蹭痒、言不及义。

所谓阅读理解能力强,还表现在善于处理各类材料,也就是善于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善于区分是同类问题还是不同类问题,是同一层面上的问题还是不同层面上的问题;善于区分主次、轻重、缓急,而不是有一个算一个,一概平列,一视同仁;善于发现同中之异,也善于捕捉异中之同;善于发展、辨证地看问题,善于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研究问题,既善于一分为二,也善于适当地合二而一。

申论考试

申论,顾名思义,自然是申说、议论的意思。“申”字当“说明”、“申述”讲,大家并不陌生,如“申明理由”、“三令五申”等,都用的是这个意思。一般字典词典都把“说明”、“申述”列为“申”的基本义项;《辞源》还引《礼记·郊特性》“大夫执圭而使,以申信也”和《楚辞·九章·抽思》“道卓远而日忘兮,愿自申而不得”为例,证明这一义项来源久远,早已是“申”字的常用义。因而,如果从字面的一般意义来讲,“申论”一词,肯定是对材料、事件或问题有所说明、有所申述,并从而发表见解、进行论证的意思。

但“申”字后面既缀上个“论”字,这个词自然就有点像“导论”、“绪论”那样,可理解为“论说”的某种体式。可是它又并非写作知识中的习惯用语,因此就还得多解释几句。

刘勰的《文心雕龙》是我国讲文章体式的一本权威著作,其中《论说》篇指出:“论也者,弥冠群言,而精研一理者也。”足见凡融通种种见解而深入阐发某些道理的文辞,概可称之为“论”。纵论时事政治的称之为“政论”,考辨历史的称之为“史论”,总揽内容予以阐述的称之为“概论”,评优劣、论得失的称之为“评论”等等,总起来都属于“论”,但每种“论”都各有特点。

“申论”也正是这样,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诸论的特点。它不是那种凭主观好恶选材、尽情张扬个性的放言宏论,而是要求准确把握住一定的客观事实,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发表中有肯见解,提出方略,进行论证。它的功能,与社会交际中广泛使用的议论文完全不同。它是根据公务员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借鉴了我国古代“对策”(“策论”)的某些特点,专门用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应试文体。

我国的考试制度源远流长,有些东西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对策”即是其中之一。了解一点“对策”的知识,对深入理解“申论”是有帮助的。

“对策”作为一种选拔考试的方法,是西汉初年的产物。汉文帝十五年九月,“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正式颁布了这种选拔办法:诏命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推荐“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让被荐者把自己的意见“著之于篇”,加以密封,由皇帝亲自打开,亲自考查他们的见解恰当不恰当,透彻不透彻。如确有辅佐之才,就可被朝廷录用。(见《汉书·晁错传》)由于当时没有纸,被荐者的意见都写在竹简上。送交皇上考查的,都是好几张竹简穿联起来的“简策”,所以这种选拔方法又被称为“策试”。

文帝以后,这种方法有所发展,据《汉书》权威注家颜师古说,汉代实行的“策试”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对策”,一种叫“射策”。“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属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对策者,显问以政事经义,令各对之,而观其人文辞定高下也。”(见《汉书·萧望之传》注)两种方式的区别,一是密封若干问题,抽签作答(射策);一是公开提问,当场应对(对策)。汉代有些大臣是通过“射策”选拔上来的,著名的如倪宽、萧望之等;有的是通过“对策”选拔上来的,名气最大的是董仲舒。而不论射策还是对策,都是被选拔者根据一定的问题,在简策上逐条应对,故“策试”也称“策问”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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