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顾名思义,自然是申说、议论的意思。“申”字当“说明”、“申述”讲,大家并不陌生,如“申明理由”、“三令五申”等,都用的是这个意思。一般字典词典都把“说明”、“申述”列为“申”的基本义项;《辞源》还引《礼记·郊特性》“大夫执圭而使,以申信也”和《楚辞·九章·抽思》“道卓远而日忘兮,愿自申而不得”为例,证明这一义项来源久远,早已是“申”字的常用义。因而,如果从字面的一般意义来讲,“申论”一词,肯定是对材料、事件或问题有所说明、有所申述,并从而发表见解、进行论证的意思。
但“申”字后面既缀上个“论”字,这个词自然就有点像“导论”、“绪论”那样,可理解为“论说”的某种体式。可是它又并非写作知识中的习惯用语,因此就还得多解释几句。
刘勰的《文心雕龙》是我国讲文章体式的一本权威著作,其中《论说》篇指出:“论也者,弥冠群言,而精研一理者也。”足见凡融通种种见解而深入阐发某些道理的文辞,概可称之为“论”。纵论时事政治的称之为“政论”,考辨历史的称之为“史论”,总揽内容予以阐述的称之为“概论”,评优劣、论得失的称之为“评论”等等,总起来都属于“论”,但每种“论”都各有特点。
“申论”也正是这样,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诸论的特点。它不是那种凭主观好恶选材、尽情张扬个性的放言宏论,而是要求准确把握住一定的客观事实,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发表中有肯见解,提出方略,进行论证。它的功能,与社会交际中广泛使用的议论文完全不同。它是根据公务员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借鉴了我国古代“对策”(“策论”)的某些特点,专门用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应试文体。
我国的考试制度源远流长,有些东西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对策”即是其中之一。了解一点“对策”的知识,对深入理解“申论”是有帮助的。
“对策”作为一种选拔考试的方法,是西汉初年的产物。汉文帝十五年九月,“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正式颁布了这种选拔办法:诏命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推荐“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让被荐者把自己的意见“著之于篇”,加以密封,由皇帝亲自打开,亲自考查他们的见解恰当不恰当,透彻不透彻。如确有辅佐之才,就可被朝廷录用。(见《汉书·晁错传》)由于当时没有纸,被荐者的意见都写在竹简上。送交皇上考查的,都是好几张竹简穿联起来的“简策”,所以这种选拔方法又被称为“策试”。
文帝以后,这种方法有所发展,据《汉书》权威注家颜师古说,汉代实行的“策试”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对策”,一种叫“射策”。“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属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对策者,显问以政事经义,令各对之,而观其人文辞定高下也。”(见《汉书·萧望之传》注)两种方式的区别,一是密封若干问题,抽签作答(射策);一是公开提问,当场应对(对策)。汉代有些大臣是通过“射策”选拔上来的,著名的如倪宽、萧望之等;有的是通过“对策”选拔上来的,名气最大的是董仲舒。而不论射策还是对策,都是被选拔者根据一定的问题,在简策上逐条应对,故“策试”也称“策问”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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